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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不胜任干部”被“调下”点赞

更新时间:2024-05-25 浏览量:

“被调下后,组织先后3次与我谈话,掌握近况、传递温暖,让我重拾信心,燃起了干事创业的热情。”近日,云南普洱市一名因不适宜担任现职被调下的干部诚恳地说。(5月22日 中国组织人事报)
  “在其位、谋其政”,依法履行职责是每一个公务员应履行的义务。但在实际工作中,仍有少数不胜任干部:安于现状守摊子,“不愿为”者有之;“宁愿不做,不愿做错”,“不敢为”者有之;面对新情况、新问题存在本领恐慌,“不会为”者有之......基于各地公务员队伍的实际情况,对待“不胜任干部”无论是简单粗暴的“一棒子打死”还是无休无止的“下不为例”,都不利于形成崇尚实干、担当作为的用人导向和干事氛围。
  据报道,近年来,普洱市探索建立领导干部能上能下预警机制,综合运用干部调研、专项调研、蹲点调研,以及平时考核、专项考核、年度考核成果,近距离、多维度识别“伪忠诚、两面派”干部、“躺平式”干部、做虚功的干部、能力弱的干部。2022年以来,市委调下不适宜担任现职领导干部8名。
  一直以来,在干部们心中,认为组织部门对“不胜任干部”的调整的态度是柔和的。有时干部们犯了点错,看在他们曾经做出过贡献,能够留情面的就留情面,能够不降职的就不降职,对有些问题能从轻处理就从轻处理,或是平行调离岗位。
  所以,干部只向“上”发展,而基本不会“调下”。长此以往,很多干部失去了警醒,也导致了一部分干部就像温水里的青蛙,享受了很多“温暖”和“阳光”,不思进取,浑浑噩噩,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事业的前进和发展。
  调下“不胜任干部”,给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敲起了警钟。党员干部履行着公共职责,服务着社会大众,必须适应岗位、胜任本职。否则,就会影响国家“公器”的正常运转,就会损害社会大众的利益。国家培养一名合格的干部,需要付出时间成本、经济成本、经验成本,广大党员干部应懂得感恩,应以勤勉的工作来回报国家。
  当然,对“不胜任干部”,不应当“一棍子打死”。应了解他们的真实意愿,并根据其能力和特长,通过进一步教育培训,安排最适合的岗位。比如普洱市,不少“不胜任干部”被“调下”后,知耻而后勇,在新岗位焕发了事业新春。(文艳

文章来源:四川先锋网 文章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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