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背法庭”,传递司法为民的法治温度
更新时间:2024-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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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福海县人民法院,有一个流动的“马背法庭”,毡房里、牧道上都能看到法官们服务牧民群众的身影。当地牧民群众居住分散,人民法庭就随牧民而动,将法庭“搬”到牧民毡房边,巡回立案、就地开庭,打通了司法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3月7日 人民日报)
就地立案、就地审理……特殊地域环境下,福海县人民法院建院初期就成立了“马背法庭”,法官骑马下乡入村,把法庭“搬”到牧民的帐篷前,及时受理与群众生产生活相关的赡养、抚养、婚姻、财产纠纷等案件,方便群众诉讼,“马背法庭”由此成为草原上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法治的根基在人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我们党法治建设历史经验的深刻总结,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之一。“马背法庭”的诞生变迁映照的是把公平正义植根在祖国每一寸土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司法为民实践。
事实上,新中国建立之初,中国的司法实践就烙刻下“为人民服务”的独特印记。跋山涉水、走乡串寨、夜以继日、风雨兼程……新中国的法官们,不仅会骑马,还会骑骆驼、骑牦牛,会溜索、会撑船,成为群众路线在法治实践中的生动“注脚”。
立足地方实际,立足群众需求,各地人民法院坚持线上线下“两条腿”走路,注重推动在线解纷和智能诉讼服务现代化建设,充分发扬新时代“马背法庭”精神,加大巡回审判力度,法官走进田间地头、山间草场、牧民帐房就地开庭,让“流动的人民法庭”更好地满足群众司法需求,利用巡回审判、在线诉讼等方式,把司法服务送到群众中间,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因地制宜,实现巡回审判常态化。
广袤的中国大地上,“马背法庭”犹如一个个流动的符号,“群众在哪里,法律服务就延伸到哪里”,写下司法为民的法治信仰。马背上的法庭,驮起的是真心传递的法治温度,是誓死捍卫的法治信仰,是步履不停的法治轨迹。(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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