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向签约”,不过是官员牟利的“把戏”
更新时间:2024-03-03
浏览量:
近日,山东省沂南县某乡镇干部刘某在县纪委监委的谈话室,后悔地说:“我不应该利用手中的权力收受第三方好处费,对不住组织的培养和信任。”此前,沂南县纪委监委开展走访活动,有企业反映:“刘某权力欲大,控制欲大,频繁给企业指定、更换第三方服务,给我们造成很大的困扰。”问题线索收集上来后,该县纪委监委立即成立核查组开展核实工作。(3月2日 中国纪检监察报)
经查,从2022年下半年开始,该镇有30多家企业都签约了某安全服务有限公司。刘某利用职务便利,玩弄“定向签约”的把戏,违规为第三方服务公司介绍业务,并多次收受好处费共计3万余元。
乡镇干部刘某作为执法人员,为镇所在企业服好务,是他的本职工作,也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企业签约安全服务公司,是企业和公司双方的事,作为乡镇的管理干部,刘某可以向企业推荐服务优良的公司,但必须出于公心,绝不能掺杂私人利益。但遗憾的是,刘某却从中打起了“小算盘”。某安全服务有限公司坦白:“为扩大业务,我们与镇干部刘某约定,让其帮忙向企业推荐介绍,业务签订后给刘某好处费。”
毋庸置疑,此类“定向签约”现象是发生贪腐的重要途径和方法。各类职权或职务是客观存在的,有职权或职务也必有“之便”,但这并不意味着被“利用”的不可避免。
“定向签约”现象之所以会发生,关键在于制度监管的缺失。贪腐者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把公家的权力当成了自家的权力,因为以权谋私实在太容易,想怎么谋就怎么谋,第一次谋了第二次、第三次接着再谋,正如人们常说的“出了事才有事,不出事就没事”,无不击中了制度监管的软肋。
因此,“定向签约”现象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切不能忽视甚至放任自流,对利用“职务之便”者我们要严惩,不仅是起到震慑作用,更是体现出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的宗旨。最终刘某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
但我们也需冷静思考,把希望都寄托在惩治上,未免偏离党和政府的本意,甚至可能事与愿违,严惩其实是迫不得已的行为,属于补救措施。要想遏制“定向签约”现象,必须在制度上形成一张疏而不漏的天网。(文君)
上一篇:“书记下午茶”,用真情敲开群众的心门
下一篇:新职业人才,在新职业中实现人生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