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负绝不是减责任
更新时间:2025-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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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党中央始终把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作为加强作风建设、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抓手,一系列务实举措直指基层“文山会海”“过度留痕”“多头考核”等痛点,为基层卸下不必要的“包袱”,让广大基层干部得以从繁琐事务中解脱,把更多时间和精力投入到抓落实、办实事、解民忧上。这既是党中央关心基层、关爱干部的具体体现,更是提升基层治理效能、夯实党的执政根基的关键之举,为基层干事创业注入了强劲动能。
然而,在减负工作向纵深推进过程中,一些不容忽视的新情况、新问题逐步显现:部分基层单位工作节奏明显放缓,干事创业的紧迫感、精气神有所淡化,“推一下动一下”的“懒散”之风悄然抬头;一些干部拼闯劲头不足、主动作为意识欠缺,存在“多干多错、少干少错”的消极心态;部分上级部门因担心“踩线”“过度问责”,陷入“不敢通报、不敢考核”的困境,昔日行之有效的管理“抓手”趋于失灵,“减负”异化为“减责”“减担当”的不良倾向已露端倪,这一现象必须引起高度警惕。
“减负”与“减责”虽仅一字之差,却有着本质区别,绝不能混淆等同。“减负”减的是形式主义的“虚功”、不必要的“冗余”,目的是让基层干部摆脱束缚、轻装上阵,把更多精力用在“务实功、求实效”上;而“减责”则是少数干部对岗位职责的推诿逃避,是对工作责任的“缩水”,是与“守初心、担使命”要求背道而驰的消极行为。若任由这一倾向蔓延,不仅会抵消前期为基层减负的成效,更会导致基层工作“空转”、政策落实“打折扣”,损害党和政府在群众心中的公信力,甚至影响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深挖“减负”异化为“减责”的根源,既有思想认识层面的偏差,也有制度机制层面的短板。从思想上看,部分干部对基层减负的本质要求理解不深、把握不准,将“减负”简单等同于“减任务”“降标准”,滋生了“躺平”思想,缺乏“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事事落实到位”的执行力;从机制上看,一些地方在取消不必要考核通报的同时,未能及时构建科学精准的替代评价体系,“干好干坏没区别”的导向模糊,导致干部干事缺乏明确指引;从监管上看,少数地区监督问责存在“要么过松、要么过严”的偏差,对“不作为、慢作为”的“减责”行为约束不足,未能形成“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震慑效应,客观上助长了消极懈怠之风。
纠治“减负”即“减责”的偏差,必须坚持问题导向、系统施策,推动减负与担当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其一,要强化思想铸魂,把正确政绩观教育融入干部教育培训全过程,通过政策解读、专题研讨、案例分析等方式,引导基层干部深刻认识“减负是为了更好地担当”,破除“躺平”心态,激发“干事”热情,筑牢“在其位、谋其政”的思想根基。其二,要优化考核体系,坚持“考事”与“识人”相结合,建立以实绩为核心、以群众满意度为标尺的多元化考核评价机制,减少“痕迹管理”“材料比拼”,增加“实地查看”“民生实效”权重,让“干得好”的干部“考得好、有奔头”。其三,要健全监管机制,既要杜绝“过度问责”让干部“不敢为”,也要防止“问责缺位”让干部“不愿为”,对“减责”“推责”的行为及时提醒、严肃纠正,对担当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大胆激励、撑腰鼓劲,真正营造“敢担当、善作为”的良好氛围。
为基层减负是一项长期任务,必须常抓不懈、久久为功。各地要始终把握“减负不减责、松绑不松劲”的原则,既持续为基层卸下“包袱”,更着力为干部拧紧“责任”,推动基层干部以更饱满的热情、更务实的作风投身工作,以“减负”的实际成效汇聚起推动高质量发展、服务人民群众的强大力量,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筑牢基层根基。(作者: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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