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心存敬畏才能行稳致远
更新时间:2025-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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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对于党员干部而言,敬畏之心是安身立命的 “压舱石”,是干事创业的 “导航仪”。唯有常怀敬畏,方能在纷繁复杂的现实中保持清醒、坚守底线,在为民服务的征程上行稳致远。
敬畏党纪国法,方能守住 “底线”。党纪国法是党员干部的 “紧箍咒”,更是 “护身符”。党的十八大以来,无数案例警示我们:那些无视纪律、践踏法律的党员干部,最终都难逃身败名裂的结局。唯有将党纪国法刻在心上、挺在前面,时刻以 “红线” 警醒自己、以 “规矩” 约束自己,才能在各种诱惑面前站稳脚跟,守住廉洁自律的底线,确保行不逾矩、动不越轨。
敬畏人民群众,方能植根 “沃土”。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党执政的最大底气。党员干部的权力来自人民,必须用来服务人民。敬畏人民,就要始终牢记 “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反之,若脱离群众、漠视民声,把 “为民服务” 挂在嘴边却行 “扰民之实”,终将被人民所抛弃。
敬畏权力责任,方能校准 “航向”。权力是责任的载体,而非私欲的跳板。党员干部手中的权力,无论大小,都连着党和人民的信任,承载着沉甸甸的责任。敬畏权力,就要时刻牢记 “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始终以如履薄冰的心态对待权力,以夙夜在公的状态履行责任。
敬畏历史初心,方能坚定 “信仰”。中国共产党的百年历史,是一部践行初心使命的历史,是一部与人民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的历史。党员干部的敬畏之心,更应体现在对党的历史、对初心使命的深刻认同与坚守上。新时代的党员干部,唯有从历史中汲取力量,以 “功成不必在我” 的精神境界和 “功成必定有我” 的历史担当,才能在时代浪潮中锚定方向、勇毅前行。
“畏则不敢肆而德以成,无畏则从其所欲而及于祸。” 党员干部的敬畏之心,不是怯懦畏缩,而是清醒的自觉、责任的担当。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唯有始终敬畏党纪国法、敬畏人民群众、敬畏权力责任、敬畏历史初心,方能在各种考验面前不改其心、不移其志、不毁其节,以 “行稳” 之姿赴 “致远” 之约,为党和人民的事业交出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的答卷。 (作者:何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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