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这样的“容错纠错机制”叫好
更新时间:2024-07-05 浏览量:
2024年7月2日,《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四川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实施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放下包袱干事创业,在广大读者中引发热议,也唤起了基层干部干事创业和勇于探索的激情活力。
“严格区分工作失误和谋取私利,不搞一刀切。”雅安某村因项目推进滞后,7名村干部商议后违规将11万元集体资金借给了村资公司。鉴于其初衷是为了推进项目建设,村干部并未从中牟取私利,项目竣工后借款也如数归还。县纪委监委决定进行容错纠错,责令该镇党委对上述7人给予批评教育。据统计:自容错纠错机制启动以来,雅安市纪委监委依规依纪从轻、减轻、免予处分271人。
“一次处分并不等于终身否定,要给犯了错的干部改正错误机会,重新焕发激情。” 为防止“摔一个跟头一辈子爬不起来,挨一次处分消沉一个干部”的现象,各地纪检监察机关与组织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及时将回访教育、关心帮扶工作中掌握的信息互通共享,为曾经“跌倒”的干部提拔使用寻找出路、创造机会。因疏忽大意导致工作失误的自贡市沿滩区原邓关街道党委委员陈某因组织的关爱回访重燃热情,扑下身子抓落实,帮助群众大力发展稻鱼种养等新型产业,因表现突出,处分影响期满后又走上了新的工作岗位。
“造谣动动嘴,辟谣跑断腿”。对于没有犯错而遭受诬告陷害的干部,四川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一方面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另一方面,对不实举报予以澄清正名,恢复名誉,全力消除不良影响。绵阳市游仙区纪委监委建立澄清正名工作机制,通过发放澄清正名函增强干部抵御流言蜚语的底气,消除误解误读,减轻负面影响。华蓥市纪委监委在从严查处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同时,将澄清正名与纪律教育、政策宣传、回访教育等有效衔接,并通过村头问政坝坝会上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数据显示,2023年,广安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诬告陷害人员8人,依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人,治安处罚2人。
“精准区别无心之失和谋取私利,这才是实事求是。”“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犯了错勇于改正错误就是好干部,党组织应该给这样的干部机会。”四川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保护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的有力举措收获如潮好评,许多基层干部直言不讳,“组织上敢于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在这样的良好氛围里工作,我们底气更足了!”(知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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