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均两天一次”,这样的执法检查合适吗?
更新时间:2024-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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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在芜湖市持续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发布会上,对于网友反映的繁昌区某企业“一年内被执法检查超200次”问题,尽管官方回应的100多次,与网友反映的200多次相去甚远,但“除去周六日和节假日,平均两天一次”的检查频次,对一家企业来说,难言不是一种负担。(5月13日 湖北日报)
职能部门服务、监督相关企业,是必要也是必须的,但如果频繁的对企业进行执法检查,那就应该另当别论。“除去周六日和节假日,平均两天一次”的检查频次,必将干扰企业的正常生产秩序,这不仅是无事找事,简直就是无事生非。
对于检查部门来说,对企业进行必要的检查,这也是出于对企业高度负责的一种态度,尤其是安全检查,更是体现对员工的生命安全负责。但凡事都应有个“度”,如果过于密集、过于频繁地对企业进行各种检查,势必会让企业分心,给企业增负。同时,这也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营商环境,让营商环境“打折扣”。
众所周知,“无事不扰”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原则,也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对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再认识。这一提法,针对的就是多头执法、重复检查、监管碎片化乃至吃拿卡要等长期困扰企业生产经营的现实“痛点”。
对企业“无事不扰”,深圳市走在了全国前列。“企业运转顺畅的时候,我们感受不到政府的存在;但是企业一遇到困难,就会发现政府就在身边。”政府服务就像“空气”一样,平日里无事不扰、没有感觉,需要时无处不在、有求必应,这正是深圳营商环境的魅力所在,也是深圳民营经济发达的关键所在。
不打扰、少干扰,不仅可以减轻企业负担和压力,让企业全身心投入到创新研发和市场开拓中去,也会降低执法成本,提升政府部门效率。同时政府部门还可以更加专注于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创新生态,增大社会整体效益。
优化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各级干部要不断增强推动高质量发展本领、服务群众本领、防范化解风险本领,把履职尽责的状态提上去、破难攻坚的劲头拿出来,俯下身子当好“店小二”、做好“贴心人”,始终与广大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想在一起、站在一起、干在一起。(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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