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应对“无事酒”说“不”
更新时间:2024-03-11 浏览量:
2月23日,云南昭通盐津县纪委监委发布通报,除初婚、一丧一事按规定简办外,满月、升学、再婚等“无事酒”一律不得违规操办;若有党员、公职人员违规操办,可以向纪委监委举报。该规定受到网友关注,不少网友对该政策点赞。极目新闻记者发现,当地相关部门近期劝阻了一户村民操办“再婚宴”的行为。(3月8日 中安在线)
“无事酒”,顾名思义,就是除了婚丧嫁娶之外,没事找事摆场子办酒席,趁机收取“份子钱”。现在,这些五花八门、层出不穷的酒席,既背离礼尚往来的传统本义,使人情往来变了味道,又增加人们日常交往的经济成本,浪费人们的精力与财力,严重浊化社会风气。
“无事酒”既增加群众负担,又容易滋生借酒生财等不良社会风气,群众深感无奈。云南昭通盐津县纪委监委紧盯群众的“急难愁盼”,锲而不舍纠“四风”,以严管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为重点,着力开展春节期间违规人情宴请专项整治行动,引领全县群众树立文明办宴新理念,推动社会层面形成清清爽爽的新风尚。
需要警惕的是,“无事酒”并非有心敛财干部的“特例”,其本身有着较深的“群众基础”,是许多地方蔚然成风的陋习,今日寨子里闹、明日小组上欢,除却婚丧嫁娶,但凡有客能办便决然少不了一番动员。普通群众办“无事酒”往往只是“德”的问题,干部办“无事酒”却牵涉到“廉”的顽疾,所谓斩草除根,歪风根治的基层土壤若始终如此,要让干部“独善其身”便终究不是长久之计。
因此,“无事酒”整治不能一蹴而就,也不能靠一方之力孤军奋战,需要社会上的每一个人持续关注,共同来抵制,自己先做到而后监督别人。人人做到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带头移风易俗,勇敢地对“无事酒”说“不!”。
因此,莫让“无事酒”无中生有。破除“无事酒”,推进移风易俗,眼下看,每家都是受益者;长远看,子孙们更是受益者。我们应为对陈规陋习说“不”的魄力点赞,同时要知道改变陈规陋习不是一日之功。面对“无事酒”,基层组织不妨多想一想如何拆解难题、如何因势引导,下足“绣花针”功夫。(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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