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扬担当和斗争精神
更新时间:2024-03-05 浏览量:
担当和斗争精神是中国共产党人的独特品质。在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不同历史时期,中国共产党人始终以民族大业为己任,敢于担当、勇于斗争,为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作出了巨大贡献。这种精神不仅是中国共产党的宝贵财富,也是中国人民的精神支柱。在新时代,我们要进一步发扬担当和斗争精神,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当前,我们正处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面临的机遇和挑战都前所未有,我们只有发扬担当和斗争精神,才能坚定信心、奋发有为,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
发扬担当和斗争精神,必须树立奉献意识。奉献是担当和斗争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员干部必备的基本素质。作为党员干部,我必须始终将党和人民的利益置于心头,不计较个人的得失,乐于奉献、勇于奉献。唯有如此,我们才能在工作中始终保持高昂的斗志和饱满的热情,为党和人民的事业不懈奋斗,直至最后的胜利。奉献精神是我们永恒的追求,是我们前进的动力,是我们实现伟大事业的重要保障。党员干部只有敢于奉献,才能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
发扬担当和斗争精神,必须强化责任意识。责任是担当和斗争精神的基石,只有具备强烈的责任心,才能做到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党员干部应时刻铭记自身的职责与使命,以崇高的责任感去履行每一项职责,确保每一项工作都能得到切实执行并取得实际成效。在面对困难与挑战时,党员干部更应以坚定的责任感为支撑,不畏艰难、不惧困苦,始终保持昂扬的斗志和积极的态度,为实现更高的目标而努力奋斗。
发扬担当和斗争精神,必须树立大局意识。大局意识是担当和斗争精神的体现,只有站在全局的高度思考问题、谋划工作,才能更好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谋利益。作为党员干部,我们要始终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心中最高位置,自觉为大局担当、为大局奉献。同时,我们还要注重加强团结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事业发展。(张金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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