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乡村清洁帮扶行动”助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更新时间:2022-11-08 浏览量:
今年以来,渠县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列入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实施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通过强化组织引领、激励工作创新、建立长效机制、加大追责问责等方式,探索创新推动“乡村清洁帮扶行动”,倒逼农村人居环境面貌改变。
强化组织引领。牵头部门、结对乡镇和帮扶单位把乡村清洁行动暨户居环境整治纳入重要事项。一是牵头部门通过制发“乡村清洁帮扶行动”指导性文件,从帮扶单位、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人和县级相关单位等层面,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落实。二是各乡镇成立村级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村(社)党组织书记负总责,驻村工作队员、两委班子成员、村(居)民小组组长、党小组长、帮扶人等采取分片包干到农户,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三是县级帮扶单位将户居环境整治纳入年度帮扶计划,在资金、项目、责任方面实行“三个捆绑”,每年拿出一定数目资金对结对村在修建垃圾池、添置垃圾桶、垃圾转运车、洒水车等公共设施设备予以助力。
激励工作创新。通过创新工作方式,激发群众主动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积极性。一是积极营造宣传氛围。通过人居环境整治流动现场会、乡村“红喇叭、红显屏、 红板报”,印发宣传资料,持续开展环治“七进”活动、“三美”创评、“四清四美”百日攻坚、院坝问事、村民说事等活动,宣传引导群众树立垃圾分类、定点投放的环保意识。二是明确重点全力整治,在全县37个乡镇引导和督促各乡镇及帮扶单位、驻村工作队员和帮扶责任人,以“大干四季度,奋战一百天”活动为契机,组织党员先锋队,示范带领各村社区干部群众,扎实开展“意识提升”“村庄清洁”“家庭洁美” 等行动,重点清理沟渠河畔,塘堰库区、田边地坎、房前屋后陈年垃圾3700余吨,拆除违章搭建和废旧废弃院落74处,清除牛皮藓12300余处,并在一些具备条件的聚居点布置花台1200余处、配套健身文化器材370套。三是建立评比激励机制。统筹“乡村清洁帮扶行动”和人居环境整治每月“逆排名”工作,督促乡镇将人居环境整治纳入村规民约,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每月组织考核考评,建立户居环境评比机制,结合“洁·美”家庭创建活动和院落绿化美化工程,每月评比设立“清洁户”“较清洁户”“不清洁户”,村委会“红黑榜”公示结果, 对先进给予适当物质奖励;通过万寿镇、望江乡试行“一元钱模式”和废旧物品回收积分兑换生活物品等方式,示范引导老百姓对垃圾分类减量、定点定时投放,就地就近处置, 因势利导群众从“要我参与”到“我要参与”转变。四是引进社会资本,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通过竞标购买服务方式,采取“3+2”模式参与乡镇乡村清洁行动暨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一体化运作,充分发挥社会资本专业优势,对全县37个乡镇1300余个垃圾投放及中转站点,进行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运营。
加大督导问责。结合《四川省城乡环境治理条例》要求,按照“重大活动环治必查、领导交办环治必查、群众投诉环治必查”原则,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专班、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纪委监委和县环治办,依照职能职责分别开展工作督导检查,持续跟踪问效“乡村清洁行动”及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一是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专班对“乡村清洁帮扶行动”成效,实行常态化明查暗访,对帮扶工作突出问题实行每月专项通报。二是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加大督查力度,县纪委监委对“乡村振兴帮扶行动”不作为、慢作为等帮扶不力的帮扶单位、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三是县环治办充分利用暗访、曝光、通报等手段,采取日常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方式,统筹“乡村振兴帮扶行动”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逆排名”工作,重点督促各乡镇(街道办)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清运、场镇秩序管理、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等方面。今年以来,渠县共开展10轮全覆盖督查,共发出督查通报10期,督办整改通知36份,通报批评10个单位,接受众投诉并现场处置68件(次)。(李明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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