擦亮“党建红” 破解“灯下黑”
更新时间:2026-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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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机关党的建设,是整个党建工作的“风向标”和“晴雨表”。然而在实际运行中,个别机关单位却患上了“灯下黑”的顽疾,身处红旗下,却淡化了红色;身在机关里,却游离于组织外。有的支部生活沦为“签到打卡”,有的理论学习变成“文件旅游”。这些看似微不足道的毛病,实则是削弱党组织战斗力的“隐形腐蚀剂”。“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唯有以刀刃向内的决心,久久为功擦亮“党建红”,方能彻底驱散机关里的“灯下黑”。
治“灯下黑”,首在破除“重业轻党”的认知偏差。不少机关干部潜意识里将业务视为“硬指标”,将党建视作“软任务”,导致政策传导层层递减。这种“上热中温下冷”的温差,极易造成“沙滩流水不到头”的疲软,使得党内政治生活缺乏应有的政治性原则性。当党建工作被边缘化、空心化,党员干部的思想防线便易失守。须知“行源于心,力源于志”,如果思想根基动摇,业务越是精湛,离初心可能越远。必须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实现党建与业务的同频共振,而非此消彼长。
治“灯下黑”,重在纠治“留痕不留心”的形式主义。眼下,部分机关党建陷入“开会念文件、活动拍照片、台账求完美”的怪圈。表面看学习记录满满当当,实则学习内容与工作实践“两张皮”;看似批评与自我批评火药味浓,实则多是“表扬与自我表扬”。“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这种悬浮空转的假性党建,不仅无法触及灵魂,反而助长虚浮之风。唯有挤干水分、褪去虚火,才能让组织生活回归本真,让“党建红”不被形式主义的灰尘蒙蔽。
治“灯下黑”,贵在用好“由虚向实”的转化抓手。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破解难题不能仅靠喊口号,必须拿出“手术刀”,切除“重形不重效”的病灶。要将党建阵地从会议室搬到项目攻坚一线、服务群众窗口,让党旗在一线高高飘扬。通过设立党员先锋岗、划定责任区,把抽象的理论转化为看得见、摸得着的实干业绩。只有当党建工作不再是挂在墙上的标语,而是成为推动发展的红色引擎时,党建引领才真正具象化为业务前行的内生动力。
治“灯下黑”,要在筑牢“抓常抓长”的制度笼子。“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防止问题反弹回潮,不能搞“一阵风”,必须建立常态化、长效化的监督考评机制。把党建工作的“指挥棒”交还给群众,以群众满意度作为检验成效的最高标准。同时,强化督查问责的刚性约束,对党建不力、问题频发的部门严肃追责。只有织密制度的笼子,亮出考核的戒尺,让管党治党真正严起来、实起来、硬起来,才能从根本上铲除“灯下黑”滋生的腐败土壤。
“不矜细行,终累大德。”机关党建不是悬于半空的口号,而是关乎执政根基的具体实践,更是每一位机关干部修身履职、凝聚人心的日常修行。当“党建红”真正融入血脉、化为自觉,不摆刻意彰显的姿态,唯以润物无声的坚守践行初心,昔日“灯下”的细微偏差,便会在这份坚守中消散,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也会在潜移默化中涵养。这份信仰的光,不张扬、不刺眼,却能烛照履职路上的每一处幽微,稳住干事创业的心神;它不是转瞬即逝的霓虹,而是扎根岗位、暖在民心的篝火,朴素却有力量。我们不必追求轰轰烈烈的成效,只需以这份微光为引,把信仰融入每一份公文的严谨、每一次接待的热忱、每一件实事的落实,让“党建红”真正照亮机关履职的每一寸土地。(作者:刘丽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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