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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110”雷霆出击:南江县人民法院驱车四百公里,为申请人追回“羊款”

更新时间:2026-04-07 浏览量:

近日,巴中市南江县人民法院顺利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此前,刘某某向魏某购买羊只并支付了保证金,但魏某未按约定交付羊只,也未退还保证金及违约金。诉讼程序结束后,魏某长期躲避执行、拒不履行义务,刘某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法院多次通知魏某履行义务,但其始终拒不配合。直至南江法院“执行110”接到申请人提供的线索,获悉魏某在异地出现,便立即启动快速响应机制,驱车400公里赶赴现场。执行干警依法将魏某拘传至当地法院,但其仍心存侥幸、拒不履行。

面对这一情况,执行干警坚持刚柔并济:一方面,严肃释明法律后果,告知其若继续拒不履行,将面临纳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司法拘留乃至涉嫌拒执罪等惩戒措施;另一方面,耐心劝导其主动履行义务,化解纠纷。经过法理与情理的双重引导,魏某最终放弃侥幸心理,当场筹措资金,将15088元案款全部履行到位。

从拒不配合到全额履行,该案的高效执结体现了法院执行工作的力度与实效。下一步,南江法院将继续聚焦涉民生、涉金融等领域重点案件,保持执行高压态势,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法官说法】诚信是立身之本,守法是行事之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是每个公民应尽的法律责任。企图以“拖、躲、赖”等方式逃避执行,不仅难以得逞,还可能面临纳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司法拘留乃至追究刑事责任等严重后果。

文章来源:南江县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岳艳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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