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清职责清单 打造基层“沃野”
更新时间:2024-09-06 浏览量:
党中央近日印发《关于全面建立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乡镇(街道)职责,形成事权清晰、责能相适、履职顺畅、保障有力的乡镇(街道)权责体系。建立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是破解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问题的关键之举,它是基层干部的工作“导向图”,让基层干部在重要的事务紧抓不放,从无谓的事务解脱出来。
以党建引领为“核”,为基层校准“思想之标”。欲筑室者,先治其基。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党的领导是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根本保证,它是不可或缺的“定盘星”。以党建引领为根本,通过党组织的领导力、组织力、号召力,不断将党的组织能力和政治能力与社会基层治理相结合,全面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就是要坚持剔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负担,让基层干部将更多精力投入到为民服务、推动发展的实际工作中去,激活社会治理体系的基层细胞。
以立法依法为“本”,为基层筑牢“铜墙铁壁”。法治是健全基层治理体系的重要保障,是推进基层治理的“尚方宝剑”。推动基层治理不能靠“我说了算”、凭主观臆断,要依法依规做决策、抓落实。全面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必须遵循严格的法治原则,让事项清单有法可依,让基层干部有法可循。同时,坚持立法依法,在制度设计上厘清权责,在资源分配上放权赋能,真正让干事创业的基层干部从“不敢干、担责任、受处分”的束缚中解脱出来,充分激发基层干事创业的活力。
以因地制宜为“实”,为基层夯实“生根沃土”。正所谓“上头千条线,基层一根针”,基层是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最后一公里”,是国家治理的最末端、服务群众的最前沿,是解决人民群众的烦心事、操心事、揪心事的根节点。因此,基层治理要坚持“以人民为根本”,全面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要以“深处种菱浅种稻,不深不浅种荷花”的原则,根据群众的需求设定,让“干部敢为、基层敢闯、群众敢首创”的劲头更足,让基层干部在广阔的天地“大有作为”。(作者:郑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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