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借调“体外循环”异化的“怪象”
更新时间:2024-07-11 浏览量:
近日,云南省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办会同省纪委办公厅对2起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通报中,借调范围广、借调时间长、借调频率高、借调人员多、借调的“干着”、在编的“看着”以及多形式增加基层负担等问题依然存在。
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县以上机关一般不得从乡镇借调工作人员”,中央层面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会议提出:“健全规范管理制度,严控从县以下单位借调工作人员”。但仍然有个别地方在借调干部方面存在泛化倾向,由借调异化出了各种“怪象”,须严防懒政怠政苗头性问题的滋生,谨防“体外循坏”。
谨防“借调”“体外循环”,要理解借调初衷。借调本是一种灵活的人员流动和公务协助方式,是面对一些特殊任务、重大事项的临时应急和有益补充,但“过度借调”“任性借调”“违规借调”不仅仅是对借调初衷的背离,更容易致使被借调单位业务运转困难,造成被借调人员的归属感、获得感下降,评优和晋升机会减少,严重挫伤工作积极性。各级党委政府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好为基层减负各项要求,深刻理解借调初衷,谨防借调“怪象”“春风吹又生”。
谨防“借调”“体外循环”,要完善制度建设。借调本应是促进干部交流培养的有益补充,但“人去再说,程序后补”的“先上车后补票”的“任性借调怪象”仍然较为普遍。各地区各单位应综合考虑本单位机构设置、编制安排、人岗匹配等情况,在征得组织、人社等部门意见后,明确借调的条件、程序、期限、借调人员比例上限等,防止借调扩大化、随意化;同时,要仔细摸排一些单位的人、岗、编不一致的乱象,综合考量单位机构编制设置的合理性,提高机构编制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谨防一些单位“官”多“兵”少、“官”说“兵”做的“借调怪象”。
谨防“借调”“体外循环”,要挖掘干部潜力。不管是日常工作还是专项工作,甚至一场活动、会议的筹备,一份材料的写作,都能成为借调理由,这无疑是为借调工作增添了较大的“随意性”。各地区各单位要立足自身人员结构、聚焦发展需要,做好顶层设计、抓好干部培训、落实实践锻炼,打好干部培训的“组合拳”,深入挖掘干部潜力,精准把握好年轻干部人岗匹配的“成熟度”。同时,也要敢于对一些单位中的“甩手掌柜”“二传手”下狠手,铲除“慵懒病灶”,谨防“躺平式”“侧卧式”干部的“浑水摸鱼”,树立明确的政绩考核导向。(作者:雷明阔)
上一篇:奋力擘画保密工作“新图景”
下一篇:“三精准”激发人才“量”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