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教育,以“身边案”警醒“身边人”
更新时间:2024-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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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滁州市南谯区纪委监委组织12家单位近200人旁听滁州市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原主任武某涉嫌职务犯罪案件庭审,庭审过程逐一还原了被告人违法犯罪事实,再现了被告人在放松廉政之弦后,一步步突破“底线”、跨越“红线”,走向违法犯罪深渊的全过程,通过“零距离”接触,让旁听人员“沉浸式”感受违纪违法带来的严重后果。(7月8日 安徽日报)
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开展警示教育是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要达到入心入脑的效果,就需要用“身边案”警示“身边人”,来一场沉浸式教育,让党员干部在鲜活的案例中,更好地把自己“摆进去”,善于发现自己潜在问题,更及时地完善和提升自我。
据报道,南谯区纪委监委始终做实做细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坚持以“身边案”教育警醒“身边人”,把警示教育课堂搬到庭审现场,常态化开展旁听庭审活动,根据职务犯罪案件相关领域,分批邀请党员干部参加活动,用鲜活真实的案例,以案释法、以案明纪。近年来,南谯区组织开展旁听庭审活动10余场,邀请各类人员参加旁听1000余人次。
警示教育是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推动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才是最终的目的。警示教育既是思想灵魂的“再洗礼”,更是制度笼子的“再扎紧”。要放大警示教育的作用,让党员干部多听一听反面典型的忏悔、算一算违纪的代价,心存戒惧,让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入人心。坚持抓早抓小,围绕关键少数,聚焦突出问题,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及时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消灭在“未病”状态,防止“前腐后继”。
当然,以“身边案”教育警醒“身边人”,通过当事人现身说法、案例剖析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还要客观分析发案原因,查找风险漏洞,完善规章制度,进一步让警示教育效果落到实处。党员干部真正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做深做细做实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就能达到“一人发病、全体预防”的效果。(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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