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学习教育重在“修己”
更新时间:2024-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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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这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对于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正人先正己,律己方律人。广大党员干部要以党纪学习教育为“明镜”,在“揽镜自照”中明晰“瑕疵”,正己正身,切实把党纪党规成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干事创业的强劲动能。
学纪知纪“摆进去”,在“逐章逐条,深学细悟”中以学正己。“士欲宣其义,必先读其书。”纪律意识不会自然养成,必须通过不断学习予以增强。广大党员干部要把学习党纪作为首要之事,坚持读原著学原文,原原本本学,及时跟进学,准确把握党纪学习教育的内涵要求,既要熟读熟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也要学深学透《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内容。“心有所畏,方能言有所戒,行有所止。”无数案例证明,党员“破法”,无不始于“破纪”。党员干部要以党纪为“镜”,明“红线”、守“底线”,坚持以严的标准要求、以严的纪律约束,自觉做到勤掸“思想尘”、多思“贪欲害”、常破“心中贼”,持续在由表及里、由浅入深、由内到外的学习思考中主动联系实际,真正将学纪知纪“摆进去”。
知戒明纪“摆进去”,在“心有规矩,自省自知”中反求诸己。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不仅要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学习纪律条文、深入了解和掌握纪律,还要在熟悉掌握《条例》的基础上,真正把《条例》刻在心上、烙在脑海,联系实际、时时对照,在思想上划出红线、筑牢底线。更要求党员干部始终心存敬畏,时刻紧绷纪律规矩这根弦,在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在行动上守住慎独慎初慎微的关口,做到心有规矩,有所畏、有所戒、有所止。党员干部要借党纪学习教育的契机,廓清模糊认识、厘清行为边界,以《条例》为“戒尺”,把牢“尺度”、把准“刻度”,将党的纪律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从小事小节上严格要求,不断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言行,努力把纪律、法律转化为高度的自律。自省自知,真正将知戒明纪“摆进去”。
遵规守纪“摆进去”,在“慎独慎微,事事反求”中严于律己。无规矩不成方圆。学纪知纪明纪,最终是要形成守纪的自觉。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必须坚持学用结合、知行合一,把守纪融入日常、落在实处。党员干部要发挥“头雁效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时时严格自律,处处以身作则,严格按党的原则、纪律、规矩办事,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带动养成自觉守纪的好习惯好作风,让党员、干部切实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底线不可越,纪律不可违。坚持不碰“高压线”、不闯“黄红灯”,确保党规党纪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慎独慎微,事事反求,真正将遵规守纪“摆进去”,自主“不敢”、自主“不能”、自主“不想”,不断强化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把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行动准绳。(雷玉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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