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习惯成自然”
更新时间:2024-06-18 浏览量: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强调,党纪学习教育要注重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党纪学习教育是常态化要求,不是阶段性任务,广大党员干部应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切实抓好贯彻落实,遵守党规党纪,接受监督约束,让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习惯成自然”。
严守党的纪律,是命令更是自觉。中国共产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我们党自成立以来就重视并加强纪律建设,在全链条全周期全覆盖上持续用力,广大党员干部不断增强严守党规党纪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共同把党锻造成一块攻无不克、战无不胜的坚硬钢铁。历史证明,只有把纪律规矩变成根植于心的价值追求和行动指南,我们党才会更有凝聚力和战斗力。
要筑牢防腐拒变“基础堡垒”。“党的纪律是带着强制性的,但同时,它又必须是建立在党员与干部的自觉性上面,决不是片面的命令主义。”执行制度最终靠人,离开了党员干部的自醒自悟、自觉担当,再好的制度也不过是“稻草人”。正如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党的建设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不少顽固性、多发性问题”,一些党员干部对中央三令五申置若罔闻、顶风作案,归根结底是因为他们党的观念不强、党性不强,平时将党纪知识学习仅仅停留于纸面,对党纪学习浅尝辄止、不求甚解,从而从无知到“无畏”,最终导致理想信念的严重缺失。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此为鉴,深学勤悟,始终心存敬畏,自觉用党纪法规约束自己,用反面典型警示自己,要经常性对照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反省和剖析自己,为自己的思想和行为“把脉问诊”,在反省中清除思想垃圾,掸去心灵灰尘,不断自我净化,真正做一名让党组织信任、人民群众信赖的合格干部。
万事皆有初,欲善终,当慎始。只要在传承中前行,在学习中坚守,切实把党纪学习教育与砥砺初心使命统一起来,就一定能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进文山人社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作者:杨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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