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工代赈,激活乡村振兴“造血细胞”
更新时间:2024-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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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易地搬迁后续扶持、以工代赈和湘西地区开发工作交流推进会召开。参会人员走进花垣县、保靖县,实地考察以工代赈项目建设情况,剖析短板难点,分享经验做法。(5月15日 湖南日报)
“衣食以厚民生,礼义以养其心”,民生是最大的福祉,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离不开对充分就业的全力保障。以工代赈就是“以务工代替赈济”,指政府以实物折款或现金形式投入受赈济地区实施基础设施建设,让受赈济地区的困难群众参加工程建设并获得报酬,从而取代直接赈济的一种扶持方式。
“以工代赈既促进就业,又提高劳动技能,是一种双赢的好政策。”花垣县发改局局长刘清华介绍。去年,十八洞村投入40万元,对4个自然寨开展人居环境整治,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带动65户100余人在家门口务工,发放劳务报酬近15万元。
通过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使脱贫地区群众获取发展产业的“第一桶金”,积极培养产业带头人,开拓视野,学习探索现代农业生产经验,再带动当地劳动力抱团发展产业,接触现代农业产业,参与产业培育、管护等生产作业,形成现代农业观念,不仅可增加务工收入,更为将来的发展创造更多人力资本和技术积淀,突破人才和技术的制约瓶颈,实现长远致富,带动乡村振兴。
当然,舆论场尚流行一种“以工代赈不如直接发钱”的论调,且严重误导着部分公众的认知。需要说明的是,直接发钱固然可解决受赈济者的生计问题,但却无法真正解决其就业问题,毕竟,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在以工代赈政策利好中,劳动者除获得一定的工作报酬外,还可得到宝贵的技能培训机会,进而助其实现高质量就地就近就业增收。勤快地工作、有尊严地赚钱,人的价值于一项项利民工程中得以实现、升华。
“用人工,则贫民自食其力,以工代赈,莫便於斯;用机器,则夺小民之利矣。”实施以工代赈项目,必须坚持领导筑牢、干部帮实、群众苦干,吸纳本地劳动力,实现农民就业增收、基础设施优化、区域产业发展,不仅成为解决群众困难的“及时雨”,更能激活乡村振兴“造血细胞”。(文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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