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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实绩导向推动干部能上能下

更新时间:2024-05-20 浏览量: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对“在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中,搞好人主义”的违纪行为处分作出规定,其关键就在于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彰显的是“以实绩论英雄”的正确导向。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必须进一步树立实绩导向,让干部能上能下成为常态。
  突出“干”字为要,引导党员干部树立苦干之心。“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智,劳其筋骨”。从大的方面讲,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不是轻轻松松就能实现的,必须要靠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团结带领人民群众苦干实干,用实干奋进新征程,用奋斗书写新篇章。从小的方面讲,岗位职责赋予党员干部重要使命,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担当关键在实干,事业都是干出来的,决没有等出来的事业。广大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苦干精神,保持一种“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的干事状态,保持一种“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的拼搏精神,敢于迎难而上,敢于啃硬骨头,用苦干实干闯出一片新天地。只有这样的干部,才能“上”,反之就要坚决“下”。
  突出“公”字为要,引导党员干部筑牢正派之行。《谏太宗十思疏》中说,“惧谗邪,则思正身以黜恶。”正派是对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也是党员干部的立身之本,而其本质上是公心使然。一个人坚持公心为上,做人做事大公无私,就能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从而才能干成一番事业,做出属于自己的实绩。反之,如果干部私心太重,私欲膨胀,甚至假公济私、以权谋私,就会被人民群众所抛弃,最终必然是“失道者寡助”的不利局面,更谈不上做出实绩。为此,各级党组织在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中,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分清公与私的关系,不断涵养公道之心、正派之行。对公道正派的干部要大力使用,而对私心过重的干部要加强教育,存在问题的必须严肃问责,并坚决“下”。
  突出“责”字为要,引导党员干部担当发展之责。“不谋全局者,不足以谋一域。”党员干部是人民的公仆,担负着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重要使命,也担负着为民造福的重要责任,只有做出实绩才能得到组织和群众的认可。推动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党员干部要将推动高质量发展作为应尽之责,立足本职岗位,积极融入大局,扎扎实实抓发展,实实在在惠民生。各级党组织在党纪学习教育中,要把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推动高质量发展作为重要内容,从全面掌握党纪开始,做到在遵规守纪中推动高质量发展,以发展成效检验党纪学习教育成效。对于为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的干部,要大张旗鼓“上”,长期碌碌无为的干部必须坚决“下”。(袁盈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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