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人民至上 做为民谋福的好干部
更新时间:2024-04-02 浏览量:
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领悟“必须坚持人民至上”的内涵要义,应当恪守为民之责、力行为民之举,做为民谋福的公仆。
“坚持人民至上”,是党百年奋斗的十条历史经验之一。迈步新征程,我们要胸怀“两个大局”,牢记“国之大者”,切实加强自身的职业道德的修养,走好群众路线,关心群众疾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斗志和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勇挑重担、尽职尽责、忠于职守的工作理念,在自己的岗位上兢兢业业、履职尽责。
做到为民谋福,广大干部要牢记“初心使命”,与人民“同心”。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坚持人民至上,是共产党人初心使命的再次诠释,是共产党人利益观、权力观、生死观、幸福观的再次深化。我们要永葆与人民风雨同舟、血脉相连的初心,在感情上把握住原则,在行动上把握住分寸,在生活上把握住小节,一步一个脚印推动落地见效,把群众的意见反映上来,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做服务群众的“先”行者,用自己的辛勤汗水做人民满意的争“优”人。
做到为民谋福,广大干部要做好本职,办好群众的每一件“小事”,为群众争取利益。我们要以全面增强执政本领为重点,突出政治训练、政治历练,把提高政治觉悟、政治能力贯穿全过程,不负党对我们的信任,不负人民的期待,以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为己任,始终将“先天下之忧而忧”置于脑中,把“位卑未敢忘忧国”放在心上,始终在本职工作中不断坚定理想信念。
“为人民服务是永恒而又常新的课题。”我们要始终对“国之大者”领悟到位,把“知行合一”落到实处,始终把“人民”二字始终镌刻在旗帜上,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本色,践行“强国复兴有我”的铮铮誓言。(施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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