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项目验收“走过场”
更新时间: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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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博白县慧丰火龙果专业种植合作社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工程尚未建设完成,但还是签字让项目通过验收,造成项目未实际完工就支付工程款21万元……前不久,广西壮族自治区博白县6名干部因未正确履职被问责。(2月28日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项目验收不同于材料检查,它需要对项目成果和项目过程进行严格审定。基于此,明知项目工程尚未建设完成,但还是签字让项目通过验收,既不符合验收要求,也不合乎法定标准。如此草率而为,只会造成国家资源的浪费,最终损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原来,2022年5月上述项目冷库土建部分开工建设,县农业农村局按规定拨付该项目60%启动资金、共计32万多元给施工方。2022年8月,县农业农村局、东平镇政府验收组成员邹某等6人,在实地踏勘验收时,没有按实施内容逐项验收,且在明知项目施工内容尚未建设完成,未达到验收标准的情况下,就在验收表签名通过,导致县农业农村局错误认定项目通过竣工验收,于2022年9月将剩余的40%资金、共计21万元拨付给施工单位。
应该发现问题的验收组不仅没有发现问题,反而让问题在眼皮子底下溜走,究其原因,在于现场检查验收走过场、流于形式。
有的验收人员作风不实、不负责任,走马观花、浮在表面,该问的不问、该看的不看、该了解的不了解,不能发现和指出问题;有的被验收对象的小恩小惠收买,接受被验收对象的吃请和礼物,甚至是红包,把验收标准放在一边,把纪法原则抛诸脑后,明知项目有问题,也乐得“高抬贵手”。这些流于形式、掩盖问题的验收,已沦为违纪违法行为的帮凶。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负责民生项目验收的工作一定要深入项目一线,既要明察秋毫,不放过任何细节,保证项目按时按质完成;又要主动到田间地头、门前炕头和群众面对面、心连心交流,从群众的口碑中排查存在问题、检验项目成效,确保民生项目真正能够经得起时间的考验。
工程项目验收看起来就是一个“达标”和“不达标”的定论,但是这定论的背后关系到的是项目资金、群众实际利益、干部履职等切实的问题,项目验收工作绝不能流于形式。2023年9月,邹某等6人受到行政警告处分。(文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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