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组织开展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培训
更新时间:2024-06-03 浏览量:
为切实加强我县应急管理系统监管执法能力建设,巩固提高安全监管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5月31日,泸县应急管理局组织业务股室(队)全体执法人员,各镇(街道)、园区安办负责人和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开展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培训。
“防爆区域内所有电气设备应当具备相应防爆等级的防爆标识”深耕监管执法一线30余年的“老安监”,泸县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王宗明,用丰富的执法经验和扎实的理论知识,通过“法律解析+案例分析”为大家带来了一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业务技能提升盛宴,为泸县安全监管执法人员更好地为企业提供优质监管指导服务奠定了坚实基础。
参加培训的同志们就安全监管中遇到的安全用电问题积极讨论,并纷纷表示要立足工作岗位,加强专业知识学习,切实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服务水平。今年以来,已累计组织开展各类执法教育培训5次,开展案卷评查、案件讨论会8次。下一步,将每月继续开展一次执法业务培训,切实提升依法治安能力水平。(图/文 雷世武、王枭)
文章来源:四川先锋网 文章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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