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四大建设”争创“四个一流”打造“四个机关”
宣汉县人大常委会全面加强机关建设
近年来,宣汉县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按照中央、省市县委人大工作会议部署要求,以强化“四大建设”争创“四个一流”为抓手,着力打造“四个机关”,全面加强人大常委会机关建设,推动人大机关运行更加顺畅,服务保障更加高效,干事氛围更加浓厚。
强化党的建设,全力争创政治一流。县人大常委会始终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及省、市、县委相关制度规定,完善和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重大事项、重点工作、重要活动等,均按规定及时向县委请示报告,坚决做到与县委目标同向、思想同心、行动同步。监督方向始终围绕县委中心工作来确定,视察调研始终围绕全县重点项目来展开,做到服务中心工作与依法开展监督互为补充、有机结合。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四心”作风问题教育整顿,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等制度,坚持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和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丰富学习教育内容,提高政治生活质量。
强化能力建设,全力争创业务一流。机关干部通过个人自学和集中研学相结合等方式,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以及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全面理解、深刻领会、准确把握精神实质,持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定期组织机关干部开展素质能力测试,考核干部对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县情以及人大业务知识的掌握情况。定期举办“学习大讲坛”,让机关全体干部轮流上台讲课,分享学习成果、交流心得体会。每季度开展人大宣传工作评比,通报机关文稿撰写采用情况,不断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引导机关干部提笔能写,上台能讲,难事能办,推动机关干部内强素质、外树形象。
强化制度建设,全力争创工作一流。县人大常委会始终把制度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坚持“立改废”相结合,以宪法和法律法规为依据,以现有的工作制度为基础,围绕议事规则、监督工作、人事任免、代表工作、自身建设、财经管理等,对不符合法律法规、不适应新形势要求的内容进行修订完善,补足“短板”,形成目标明确、权责清晰、程序规范、高效运转的工作格局,实现按制度办文办会办事、靠制度管人管事管物全覆盖,不断推动人大机关各项工作科学化、规范化。严格执行机关财务报销、公文处理、机要保密、车辆使用、网络管理、安全保卫、作息休假、公务接待等各项制度,绝不允许搞特殊、提不合理要求。对违反制度的行为,及时给予严肃批评、教育,责令改正。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强化作风建设,全力争创形象一流。教育引导机关干部职工强力整治“担当作为不尽心、争创一流缺雄心、服务群众不贴心、遵规守纪缺戒心”等方面存在的作风问题,发扬真抓实干精神,集中精力抓好工作落实。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建立“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的真情服务群众长效机制,经常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呼声,使各项工作都建立在深厚的民意基础之上。常委会党组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到管党治党全过程和各方面。不断严明党的各项纪律,不断加强廉政教育。主动对标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执纪必严、违纪必究,深化运用“四种形态”,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开展经常性廉政警示教育,强化日常监督管理,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支持县纪委监委派驻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履行职责,主动接受监督。
(彭晓涛 杜小平)